陈燮霞
北京奥运会多名运动员利用兴奋剂
国际举重联合会2016年8月宣布,在国际奥委会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运动员检测样本的复检中,15名举重运动员兴奋剂违规检测呈阳性。其中,中国选手陈燮霞(女子48公斤级)、刘春红(女子69公斤级)、曹蕾(女子75公斤级)就在这15名运动员之列。同时,他们也是北京奥运会的金牌得主。除3名中国选手外,其余12名选手分别来自俄罗斯、乌克兰、阿塞拜疆、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举重队表现出色。共有10人参加比赛,获得8枚金牌、1枚银牌。其中,陈燮霞获得48公斤级金牌,这是中国代表团在北京奥运会上获得的首枚金牌。刘春红更是传奇。她在比赛中五次打破三项世界纪录,最终以抓举128公斤、挺举158公斤、总成绩286公斤的优异成绩成功卫冕。然而,2016年8月,国际奥委会在审查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检测样本时发现,曹雷、陈燮霞和刘春红的样本均含有GHRP-2(一种生长激素)。在世界反兴奋剂协会的禁用名单中属于“S2激素及相关物质”,刘春红的样本中也含有西布曲明。
随即,国际举重联合会对三名运动员实施了临时禁赛。我国举重协会也就中国运动员兴奋剂复检结果呈阳性发表声明。声明称:“我协会高度重视复检结果呈阳性,我们将按照国际举重联合会和国际奥委会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调查。如果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我协会决不姑息。”并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
2017年1月13日,国际奥委会在其官网发布信息,确认中国女子举重队三名运动员曹蕾、陈燮霞、刘春红在抽检过程中被发现存在兴奋剂违规行为,并被处罚。 2008年北京奥运会检查中,被认定存在兴奋剂违规行为,并取消了该决定。上述运动员的北京奥运会成绩、撤销金牌等处罚。
具体处罚结果或下个月公布
在得知国际奥委会的处罚结果后,刘春红等三人提出上诉。这三名球员尿液样本中检测出的违禁药物“生长激素释放肽”(GHRP-2)在2008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违禁药物清单中并未明确注明,但在清单中被禁止使用。 “肽激素及其释放因子”。刘春红尿样中检出的西布曲明(一种具有减肥作用的兴奋剂)在2008年的清单中被明确标记为禁用药物。据悉,刘春红并不知道西布曲明在2008年就被标记为禁用药物。后来查资料才知道,西布曲明在中国2011年才被禁用。虽然体育仲裁法院受理了上诉在三名运动员中,今年8月28日,体育仲裁法院向媒体透露,驳回了他们的上诉。
值得一提的是,刘春红今年31岁,曾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获得举重冠军。带着这两位奥运冠军的荣誉,她走出农村,不仅成为了家人的骄傲,也成为了家里的经济来源。 2012年,距离伦敦奥运会开幕不到一个月,饱受伤病困扰的刘春红选择退役。退役后,刘春红先就读于北京体育大学,后担任山东省体育局摔跤少年中心副主任,后调入群众体育部负责群众体育活动。
为了了解此事的具体处罚结果,封面新闻记者(微博)电话采访了国际举重联合会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此前涉事三名运动员的金牌资格已被取消,上诉被驳回也意味着处罚将得到执行。至于对中国举重队的处罚,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在讨论中,按照正常情况,具体处罚结果可能会在下个月内公布。根据国际举重联合会的规定,任何国家或地区的运动员如果在一年内发现三名或三名以上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则整个队伍将被禁赛。目前中国举重队参赛的运动员正好有3人。如果受到处罚并禁赛一年,他们确实将缺席今年11月在美国举行的世界举重锦标赛。
封面新闻记者沉毅肖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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